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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省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
扬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扬教科规[2019]2号
关于组织申报省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室,市直各学校:
经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从2019年7月1日开始,启动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的组织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31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办法
1.市级初评。2019年7月5日至2019年9月25日,采用纸质申报,各单位组织区域内学校按申报限额数确定本市(本校)申报对象,指导、督促他们认真填写课题申报评审书和评审活页各1份,汇总表及电子稿发至:yzktgl@126.com;
2.省级申报。市规划办将根据专家初评结果以及省规划办下发我办的申报指标,从2019年10月20日开始,各申报对象根据我办给的登录密码登录“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上传课题申报评审书和评审活页,2019年10月31日下午5点关闭课题申报管理系统。
二、申报数量
本次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限额申报。各单位申报省市级课题限额数如下:
1.宝应、高邮、江都、仪征、邗江、广陵限报50项;
2.开发区、景区、科技新城限报20项;
3.市直各学校限报5项。
上述申报限额数包括“初中教育专项”、“青年教师专项”(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申报)、“乡村教师专项”(村小、村幼儿园、村教学点老师申报)、“体卫艺专项”、立项课题。各单位上报名额中,“青年教师专项”不得少于30%,“乡村教师专项”不得少于10%。
“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专项”“学生资助专项”、“教师发展研究专项”、“招生考试专项”、“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专项”、“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专项”必须与专项主题高度相关,不列入上述申报限额数。各县(市、区)推荐每项不得少于4项。
三、申报选题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江苏教育大会精神,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围绕立德树人的落实机制、教师队伍建设、劳动教育以及扩大学前教育有效供给、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加强普通高中教育、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等重大主题确定选题。
2.其他选题可参照《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发展规划要点》第五部分中的“重点研究方向”。“重点研究方向”所列出的只是“方向”,不是具体的课题名称,在每个“方向”下申报者可自主选题。
四、申报程序
1.申报流程:各中小学、职教、特教、幼儿园按“学校→县(市、区)教科室→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初评→获得申报省规划资格的课题组织再修改→报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程序申报。
2.申报用表。可登陆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页(http://www.jssghb.cn/zytz/tz20171120.htm)下载并填写;“教师发展研究专项”详见http://www.jssghb.cn/zytz/tz20171120-2.htm。
联系人:夏老师,联系电话:87629513
扬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