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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省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

扬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扬教科规[2019]2

 


关于组织申报省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室,市直各学校:
经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从201971日开始,启动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的组织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91031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办法

  1.市级初评。2019年7月5日至2019年9月25日,采用纸质申报,各单位组织区域内学校按申报限额数确定本市(本校)申报对象,指导、督促他们认真填写课题申报评审书和评审活页各1份,汇总表及电子稿发至:yzktgl@126.com

  2.省级申报。市规划办将根据专家初评结果以及省规划办下发我办的申报指标,从2019年10月20日开始,各申报对象根据我办给的登录密码登录“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上传课题申报评审书和评审活页,2019年10月31日下午5点关闭课题申报管理系统。

二、申报数量

本次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限额申报。各单位申报省市级课题限额数如下:

1.宝应、高邮、江都、仪征、邗江、广陵限报50项;

2.开发区、景区、科技新城限报20项;

3.市直各学校限报5项。

  上述申报限额数包括“初中教育专项”、“青年教师专项”(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申报)、“乡村教师专项”(村小、村幼儿园、村教学点老师申报)、“体卫艺专项”、立项课题。各单位上报名额中,“青年教师专项”不得少于30%,“乡村教师专项”不得少于10%。  

   “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专项”“学生资助专项”、教师发展研究专项”、招生考试专项”、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专项”、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专项”必须与专项主题高度相关,不列入上述申报限额数。各县(市、区)推荐每项不得少于4项。

三、申报选题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江苏教育大会精神,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围绕立德树人的落实机制、教师队伍建设、劳动教育以及扩大学前教育有效供给、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加强普通高中教育、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等重大主题确定选题。
2.其他选题可参照《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发展规划要点》第五部分中的“重点研究方向”。“重点研究方向”所列出的只是“方向”,不是具体的课题名称,在每个“方向”下申报者可自主选题。
四、申报程序

    1.申报流程:各中小学、职教、特教、幼儿园按“学校→县(市、区)教科室→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初评获得申报省规划资格的课题组织再修改报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程序申报。

    2.申报用表。可登陆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页(http://www.jssghb.cn/zytz/tz20171120.htm)下载并填写;教师发展研究专项详见http://www.jssghb.cn/zytz/tz20171120-2.htm

    联系人:夏老师,联系电话:87629513

扬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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