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教研您现在的位置:扬州教科研 正文内容

关于组织2018-2019学年扬州市中小学校本教研星级学校评审的通知

扬教院〔2018〕22号

关于组织2018-2019学年扬州市中小学

校本教研星级学校评审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科教文卫处,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自2014年开展校本教研星级学校创建活动以来,各学校积极探索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果。2018-2019学年将继续开展扬州市中小学校本教研星级学校评估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进程

2018年9月1可开始上传新一轮申报材料。

2019年6月17日—21日,市教科院组织专家通过扬州市校本教研星级学校评估平台中的“专家评审系统”进行网上评审。

2019年24—28日,市教科院组织专家对拟评审为校本教研四星级学校进行现场评估。

二、评审方法

各申报学校用管理员帐号登陆“扬州市校本教研星级学校评估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上传到位。

评审专家将根据《扬州市中小学校本教研星级学校评审标准》,对申报学校提交的网络材料开展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定。“专家评审系统”利用AHP层次分析法进行评估指标的权重分配与分值计算。根据申报学校所获得的实际得分(对拟评定的四星级的学校还将组织进行现场评估),确定最终评审结果。

三、其他事项

1. 扬州校本教研星级评估QQ群:371683266。

2. 评估平台管理员:扬州市教科院韩晨,电话87629813。

3. 评估平台技术咨询:张庭秀,电话13270013309。

4. 评审活动联系人:扬州市教科院刘满希,电话87629566。

扬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8年9月1日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