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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案例资源征集活动的通知”

苏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苏教信办〔2016〕11号

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信息技术应用案例资源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智慧教育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优质数字化教育资源建设,切实提高广大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案例资源征集活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及教师培训、教研、电教和科研等机构。

    二、征集内容

    在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典型案例,包括微课程、课堂实录等,主要体现一线教师围绕教育教学中的某个问题、知识点等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转变学习方式。微课程应采取“叙事方式”描述应用信息技术的过程,包括计划准备、实施、成效及反思等,一般不超过15分钟。课堂实录为应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视频录像,同时还应提供相应的教学设计、课件和教学反思等辅助材料。

三、征集要求

1.案例资源应为2015年1月1日以后开发完成的资源。

2.案例资源应具有较强的实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符合国家有关课程标准的各项要求,无政治性、科学性错误。

3.案例资源必须具有合法的知识产权。

4.案例资源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资源的媒体格式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参见附件1)。

5.案例资源申报前应进行过杀毒处理。

    四、组织实施
    
1.本次资源征集活动由江苏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组织实施。各市教育局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案例资源征集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组织发动中小学、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认真研发,积极申报。

    2.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将征集到的案例资源报送至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汇总的案例资源进行审核,择优推荐至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上报的资源必须覆盖所有学科,其中学前资源5件,小学、初中及高中每学科资源各1件。各市教育局须于2016年10月20日前统一将资源汇总表(附件2)、资源申报表(附件3)和资源(刻录成光盘)报送至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提交资源汇总表和资源申报表电子版。

3.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分类评选出优秀奖和参与奖。其中,设优秀奖120件,获奖资源纳入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课程资源库,并按每课2000元予以奖励;设参与奖400件,获奖资源纳入江苏基础教育云计算服务平台资源中心,并按每课500元予以奖励。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领导重视、组织得力、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如有疑问,可与江苏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周曈,电话:83752138,18001582050,邮箱:390201729@qq.com,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179号,江苏省电化教育馆,210013。

江苏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16日

http://be.jse.edu.cn/articles/2016/08/19/19435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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