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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修订中)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有效实施,制定本纲要。

一、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意义

1.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从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通过探究学习、动手操作、服务学习等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课程。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各学科课程并列设置,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自主开发和实施,属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要立足于学生发展的整体性,关注个人、社会、自然的内在联系,体现科学、艺术、道德的内在整合;要体现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将学生的需要、动机和兴趣置于核心地位,鼓励学生自主选择活动主题和学习方式;要注重活动过程的生成性,处理好预设与生成的关系,珍视和发展学生在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奇思妙想。

 

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目标与内容

3.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总目标是:经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激发实践学习的积极愿望,理解知识与社会生活的内在联系,学会用科学态度、方法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增强服务社会的能力,形成初步的技术素养和信息素养,发展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4.义务教育阶段的具体目标是:

1)能够从生活中提出问题,学会制订主题探究的活动方案,初步学会调查访问、实验观察、查阅和整理资料等基本方法,发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参与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活动,增进对自我和社会的认识,具有服务社会的意识,初步形成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实践能力;关心他人,学会与他人共同生活。

3)参与力所能及的技术实践和劳动实践,学会简易的设计与制作,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初步掌握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技能,具有初步的信息素养和技术实践能力。

5.普通高中教育阶段的具体目标是:

(1)经历完整的问题解决过程,保持持续探究的好奇心和兴趣,学习规范的研究方法,养成追求真理的态度与创新精神,发展独立研究能力和综合运用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2)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发展社会实践能力,体验社会不同行业的艰辛与贡献,养成富有同情、善于合作和尊重他人的品质。

(3)关心社区发展,研究社区的服务需求,参加社区服务活动,乐于帮助他人,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6.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内容在义务教育阶段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在普通高中阶段包括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

7.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内容的选择要以学生的生活经验和真实需要为核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的兴趣、爱好与特长,体现每一所学校的文化特色,反映学校所在社区的特色。

8.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内容的组织围绕学生与自然、学生与他人和社会、学生与自我的关系三条线索整体设计,以学生活动主题或探究主题的形态呈现。各门学科课程的相关内容可以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延伸、综合、重组与提升;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所发现的问题、所获得的知识技能可以在各门学科课程的教学中拓展和加深。

三、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要求

9. 以融合的方式、整体设计和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要根据学生的需要、以及学校和地方的课程资源,以活动或探究主题的形式将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指定领域融合在一起实施,使各个内容要素彼此渗透,体现活动的整体性。避免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划分为几门具体课程独立开设。此外,要努力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指定领域与班团队活动、校传统活动(科技节、体育节、艺术节等)、学生的心理健康活动、生命教育、环境教育等非指定领域有机结合起来,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探究活动。

10. 把教师的有效指导与学生的自主选择、主动实践有机结合。教师要善于创设问题情境,引导学生从生活情境中选择适合自己的活动或探究主题;要加强对学生活动或探究方式、方法的指导,帮助学生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和实践方式,鼓励学生以小组合作的形式开展活动,引导学生对自己感兴趣的课题或活动主题持续、深入地探究与实践,防止浅尝辄止;要指导学生学会对活动过程和结果进行系统反思和交流展示,使学生的思想和体验不断发展。

教师在指导过程中要始终把鼓励学生自主选择、主动实践置于核心,避免向学生强加活动主题或对学生的活动过程包办代替。在指导方式上,各学校要积极探索教师团体指导与协同教学,不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指导权只赋予某一学科的教师、或班主任、或专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而应通过有效方式将所有教师的智慧集中起来,对学生进行协同指导。

11.把活动预设与活动生成有机结合。各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兴趣与特长、学校特色、社区特点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进行统筹规划,形成“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计划”,以对学生的活动进行整体设计与研究。在具体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要始终关注学生活动的生成性目标与生成性主题并引导其发展,充分发挥活动的生产性,为学生创造性的发展开辟广阔空间。

12. 把课时的集中使用与分散使用有机结合。要根据学生活动或探究主题的特点和需要灵活安排、高效使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时间。比如,根据实施需要,可以将每周的时间集中在一个单位时间使用,也可将几周的时间集中在一天使用;必要时也可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时间分散安排,鼓励学校和学生利用双休日、节假日等开展活动。

四、综合实践活动的评价要求

13.注重整体评价。要对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表现和发展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将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各种奇思妙想、情感态度、活动方式和活动作品(如研究报告、作品等)有机结合起来,作为评价学生发展状况的依据。

14.突出多元评价。评价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突出评价对学生的发展价值,肯定学生活动方式和问题解决策略的多样性,发展学生的问题意识和创新精神。指导教师、学校要对学生的发展状况做出客观评价,鼓励学生自我评价、相互评价,评价者要尽量使用家长、学生能理解的语言描述学生的表现,避免将评价简化为分数或等级。

15.关注过程,兼顾结果。要重视对学生活动过程的评价,关注活动过程中学生的态度和体验,揭示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独特表现以及解决问题的独特过程和策略。即使学生为按预定计划完成活动,教师也要从学生获得了宝贵经验的角度将之视为重要成果,肯定其活动价值,营造其体验成功的情境。在关注过程的前提下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活动结果的深入和完善。

16.倡导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相适应的多样化的评价方式。要通过观察,记录和描述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表现,并以此作为评价学生的基础。积极探索“成长记录评价”、“协商研讨式评价”等评价方式的有效使用。教师要鼓励每个学生建立自己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档案,使学生深入了解和肯定自己的能力,学会与其他人分享活动的体会以及进步的喜悦。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学生的发展状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

 

五、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管理与保障

17.学校要从师资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着手,从开发、实施到评价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全过程管理。

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专职教师是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负责人,要承担起学校课程实施的规划、组织、协调与管理等方面的责任;学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以及有关社会力量都可以成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指导教师或兼职教师;要充分发挥学校原有的劳动技术课程专职教师和信息技术教师的作用。

学校要根据实际,明确某一部门协调校内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发挥各部门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中的作用,保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有效实施;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如计算教师工作量制度等),给予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有力的政策支持。

18.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督导与管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引导学校认真落实课程计划,保证国家制定的课程计划的严肃性,不能用学科类课程或地方课程来挤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课时。

把对学校的管理与对学校工作的指导结合起来,通过运用一定的评价手段和组织区域性的、校际的经验交流活动等方式,帮助学校领导和教师转变教育观念,指导学校切实地、创造性地落实课程计划中的关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要求。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引导学校建立起一支专兼职结合的指导教师队伍。调整教师编制结构,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指导教师,妥善处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教师的职称评定、业绩考核等方面问题。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引导学校联系学生的生活经验和生活背景开发和利用多样化的课程资源。根据学校实际、教师指导与学生活动的需要,可分年段开发教师指导性的课程资源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国家关于中小学教材开发的有关规定,严格进行立项、评审,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资源开发的管理。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注重引导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研究,各级教研室应要组织力量,深入学校,共同研究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总结经验,分析并解决问题。

19.教师培训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有效实施的关键,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十分重视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教师培训工作。在通过培训促进教师教育观念转变的同时,要鼓励、支持教师去研究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问题,提高开发与实施综合实践活动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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