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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思想政治(思想品德)教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

扬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

扬教研[2013]2

关于举办思想政治(思想品德)教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报告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研室、市直各初、高级中学:

认真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根据中央宣传部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市教育局教研室决定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讲座。特邀扬州大学教授、着名特级教师、市学科带头人分别结合考试、教研、教学实际作全面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精神的专题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337(星期四)下午200前报到, 3月8(周五)中餐后结束。

二、会议地点

石塔宾馆(扬州市文昌中路590号)

三、参会对象

各县(市、区) 思想政治(思想品德)教研员;全市各中学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学科初、高中教研组长。

四、会议要求

 (一)各初、高中校均应确保有一人参会。

(二)与会人员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加深对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的理解的同时,应积极向本校全体教师,特别是思想政治(思想品德)教师传达学习精神、汇报学习体会。

扬州市教育局教研室

2013322

(三)与会人员应将手机调至震动或静音状态,不要在会场上接打电话。

(四)与会人员会务费、差旅费、住宿费回单位报销。

 

 

 

扬州市教育局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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