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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扬州市初、高中物理实验改进与创新设计评比活动”的通知
扬教研(2010)92号
关于组织“扬州市初、高中物理实验改进
与创新设计评比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教育创新和课程改革的理念,促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提高广大教师设计开发实验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收集并推广其成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扬州市初、高中物理实验改进与创新设计评比”活动。
一、参评对象
凡全市在职初、高中物理教师、实验室管理人员及教育装备管理人员均可独立或合作(最多不超过3人)参加评选。
二、参评作品的内容及要求
1.参评作品必须是围绕初、高中物理学科教科书的内容进行的实验改进、实验创新。申报的实验经过自己的实践证明该实验便于操作、切实可行,对初、高中物理实验教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推广作用。
2.参评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盗用。如有盗用,则取消参评资格,并给予通报。
3. 作品以word文档的形式报送,作品题目用小三号宋体加粗居中,在作品引入部分必须提及该实验是教科书中哪个实验的改进与创新或用于解决教材中哪个疑难问题(注明章节)。在作品文稿中插入的相关图片须经过处理(每幅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00k)。整个作品介绍须语句通顺、文字精当。
4. 每件参赛作品需缴纳30元评审费。
三、评选程序
1.教师申评。参评教师于
2.初评上报。各县(市、区)教研室对本地教师申评作品进行初评,并上报参加市级评选,于
3.市级评选。扬州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及扬州市电化教育馆将成立实验改进与创新评审委员会,聘请专家担任评委,评选出实验改进与创新一、二、三等奖若干。
扬州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
参评作品目录
参评市:__________________ 参评总数: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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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标题 |
作者姓名 |
作者单位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作品类别(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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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须知:1、作者单位必须填写全称2、联系电话必须为移动电话3、电子邮箱须为个人常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