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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扬州市第四届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年会方案》的通知
中共扬州市委宣传部
扬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通知)
扬州市社会科学院
扬宣[2012]45号
关于印发《扬州市第四届哲学社会科学
学术年会方案》的通知
各高校、党校科研处,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市各学会、协会、研究会:
扬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年会自2009年创办以来,在省、市领导的关心下,在各界专家学者的支持下,快速发展,已成为我市启迪思想、理论创新、建言献策的一个公共学术交流平台,今年我市将继续举办第四届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年会。为确保本届学术质量并扩大大会交流影响,特制定本方案。现将《扬州市第四届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年会方案》印发给你们,望你们结合本方案和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方案,于7月底前报送至市社科联学会部。
联系人:肖建平
联系电话:87936708
Email:YZSKL7341749@126.com
附:《扬州市第四届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年会方案》
中 共 扬 州 市 委 宣 传 部
扬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扬州市社会科学院
二○
附:
扬州市第四届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年会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组织专家学者结合我市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和理论创新活动,推出一批有价值、有分量、有深度的研究成果,为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
二、年会主题
“转型扬州 率先发展”
年会各分会场可在主题框架内根据各自学科特色和研究需要自行命题。
三、组织形式
本届学术年会分为学会专场、县市区专场和高校、党校专场分别进行。
学会专场由市财政学会、市会计学会、市珠算协会和市农村财政研究会承办现场交流会。以分散与集中研讨的方式进行,即由市级社科类学会、协会、研究会在各自举办若干次学术活动的基础上,举办优秀成果汇报会。
县市区专场由邗江区委宣传部、邗江区社科联承办现场交流会,采取专家讲座、现场研讨等形式。
高校、党校专场面向各高校及相关科研单位,由市职大承办现场交流会,采取专题研讨、专家点评等形式。
四、会议时间
四季度
五、论文要求
坚持正确导向,突出理论创新,注重联系实际,侧重对策研究。论文应为当年形成的成果,并需附反映该论文的学术、应用价值的文字说明及相关鉴定佐证材料。
六、评奖办法
1、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成员由扬州市委宣传部、扬州市社科联、扬州市社科院有关人员和专家构成。
2、评审委员会评审方式。
将收到论文按评审委员会的人数打印若干份,在会前交评审委员会成员审阅,评审委员会成员根据“评奖标准”审阅,写出“审阅评语”,并给予相应的分数。在学术大会报到当天,召开现场评审会,由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最终确定获奖论文。
3、成果奖励及转化:各专场学术大会设优秀奖(或一、二、三等奖),对入选论文结集出版。对在各专场上涌现出来的优秀成果和优秀专家学者,还将及时在《中国社会科学报》、《新华日报》、《社科应用研究》等有关刊物上宣传推介。对具有显着创新性、前瞻性、实效性的学术成果,将随时根据报送时间先后和质量,编摘《社科研究动态清样》、《社科成果要报》,报省、市领导和有关部门参阅。
七、各专场参会人员
1、有关领导;
2、论文作者:约100人;
3、学会代表、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各高校及科研单位相关负责人;
4、媒体记者;
5、工作人员。
八、各专场会议议程
(一)学会专场:会期半天。
1、承办单位领导致辞;
2、交流研讨;
3、表彰优秀论文;
4、市社科联领导作会议总结。
(二)县市区专场:会期一天。
上午:开幕式
1、扬州市、邗江区领导致辞;
2、重点报告、专家点评;
下午:
1、分专场交流(每个专场20-30人,委托相关专家作主持人)
2、每组主持人作小组总结;
3、会议总结、宣读获奖名单。
(三)高校、党校专场:会期半天。
1、市职大领导致辞;
2、交流研讨;
3、专家点评;
4、表彰优秀论文;
5、市社科联领导作会议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