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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初中历史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选拔赛
扬教研【2011】57号
关于举办“江苏省初中历史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研室、市直各有关中学:
接江苏省中小学教研室通知,根据省教育厅苏教基〔2011〕34号文件精神,为了深入推进我省初中历史课程教学改革,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省教研室将于2011年11月举办“江苏省初中历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
为此,市教研室将认真组织选拔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参赛教师:
本市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教师资格、热爱教育事业、潜心初中历史教学的在职青年教师。
2、选手产生方式:在校、县(市、区)、市层层选拔的基础上产生。
3、比赛程序:比赛分初赛与复赛两个阶段。
初赛:(1)每个学校可推荐1—2名选手在本县(市、区)参加笔试,由各县(市、区)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赛人员。(2)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20%);历史学科专业知识(60%);命题技术(20%)。(3)笔试题型:选择题、非选择题(填空、材料题、简答题等)。(4) 笔试时间:90分钟。
市区初赛:(1)市区学校(包括广陵、维扬、开发区)的笔试工作由市教研室统一组织。各个学校在10月18日前将参赛老师的报名表及电子文档报送市教研室
(2)参加初赛的老师须于10月22日上午9点前到达市教育局教研室(史可法路199号)五楼会议室报到,参加笔试。
复赛:(1)各县(市、区)复赛名额:宝应、高邮、江都、仪征、邗江、市直各2人;广陵、维扬、开发区各1人。
(2)各县(市、区)10月28日前将参赛老师的报名表及电子文档报送市教研室
(3)复赛内容:教学设计、课件制作以及模拟课堂教学。
(4)复赛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4、奖项设置:根据竞赛实际情况,各县(市、区)、市直中学的预赛(笔试)
设立一、二、三等奖;扬州市复赛设立一、二等奖。
附:扬州市初中历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参赛教师推荐表
扬州市教育局教研室
附件: 扬州市初中历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参赛教师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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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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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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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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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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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教学 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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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教研室意见 |
(单位盖章) |